为满足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拟公开招聘医、药、护、技人员56名,财务人员8名(含教育系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专业技术岗位。
(二)招聘数量:医、药、护、技人员56名,财务人员8名(含教育系统4名)(详见河东区2019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户口。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6、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5月25日之前出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25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外省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19年5月16日起,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河东政务网()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缴费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9:00至5月29日(星期三)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9年5月25日(星期六)9:00至5月30日(星期四)17:00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报时间:2019年 6月4日(星期二)9:00至16:00。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报考医、药、护、技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9:00至 6月21日(星期五)17: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7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及本人集体户口页)、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和学位验证报告、资格证书、报名登记表,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9年毕业生需持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登陆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4日- 7月5日9:00-16:00;
地点: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河东区西锦路7号)。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
2、面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 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9:00至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16:00。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5、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考任一科目,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9年7月1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需要开具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对考生人事档案进行审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递补人员。
十、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 询 电 话: 022--24313260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24120329
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