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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招聘月——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 选调生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量:4480

 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 2024 年定 向选调生笔试工作已顺利完成。为做好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工 作,拟定了《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 2024 年定向选调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并根据笔试成绩,确定了进入面试 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请按照公告要求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如因故放弃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请于 11 月 5 日前反馈给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以便由学校整体反馈给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以便其做好考务安排。



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

选调生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公告

按照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工作有关安排,现将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数线划定及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确定

(一)省级、昆明市各级、曲靖市级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并按职位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数1:4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人员。

(二)其他州(市)级及以下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55分,并按职位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三)引导博士学历人员向急需紧缺岗位和昆明市以外地区流动,博士学历考生报考云南警官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位的,笔试成绩达到60分即可进入面试;博士学历考生报考除昆明市以外的其他州(市)级及以下职位的,笔试成绩达到55分即可进入面试。

国(境)内高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各高校校园网查询,国(境)外高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ynrsksw/Index.html)查询。

二、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安排

面试分两天组织实施,2023年11月11日开展省级、昆明市各级、曲靖市级职位和面向国(境)外高校招录职位面试;2023年11月12日开展其他州(市)级及以下职位面试。

因不同职位的测查重点不同,同时进入省级、昆明市各级、曲靖市级职位和其他州(市)级及以下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同时参加11月11日和11月12日两天的面试。进入面向国(境)外高校招录职位面试的考生仅需要参加11月11日的面试。

四、面试程序

(一)根据面试工作安排,面试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8:00期间到达面试考点集合点。上午8: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考生进入。

(二)工作人员组织考生签署《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面试考生承诺书》(现场提供)。不签署承诺书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到面试考点集合点集中,进行面试分组,抽取面试考场号和面试序号。考生不得使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进入集合点后,工作人员将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

(四)工作人员将考生由集合点顺序引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五)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面试成绩扣5分。

(三)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工作人员带领第一批考生离开集合点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随身携带的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须在集合点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未按要求上交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一经发现,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六)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七)考生不得带走考场内任何物品。

(八)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九)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十)面试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选调环节。

(十一)考生如放弃面试资格,应提前向学校就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由学校就业部门于2023年11月6日前将本校放弃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反馈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

(十二)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面试成绩。

(十三)面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和各州(市)党委组织部按照2024年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中明确的规则,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并与相关考生进行电话确认;对部分出现空缺的职位,择优确定调剂人选并进行电话确认。省级、昆明市各级、曲靖市级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电话确认,其后如出现职位空缺,不再进行人员调剂和递补。其他职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选电话确认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后组织实施,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十四)进入面向国(境)外高校招录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集合点提交本科就读高校院系党组织或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的推荐报考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交推荐报考证明的人员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十五)考生若通过此次面试,在后续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环节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将记录其行为。

六、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省委政法委职位(职位代码:153360030、153360031)、省法学会职位(职位代码:153360032)、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位(职位代码:153360035、153360036)、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位(职位代码:153360206、153360207)和省政府外事办公室部分职位(职位代码:153360199、153360200、153360201、153360202)还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相关要求由选调机关“点对点”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考生也可拨打《云南省面向选定高校招录2024年定向选调生计划》中相关单位的电话进行咨询。

参加了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可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7: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附件:附件1.省级职位面试安排.xls

附件2州市级及以下职位面试安排.xls


附件3 天津医科大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