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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北辰区卫健系统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02浏览量:2847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届毕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其中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以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考岗位

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0年天津市北辰区卫健系统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4日至2002年11月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其他资格证须于2020年11月4日前取得);

8.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9.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0年10月26日开始,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天津市北辰政务网发布招聘公告。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

天津市北辰政务网: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 4日8:00- 11月8日16: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 4日8:00- 11月9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改报时间:2020年11月10日9:00开始至12:00结束。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3、缴费

笔试费用为45元/科,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 2020年11月10日下午2:00—4:00,到天津市北辰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411室(北辰区京津公路与果园北道交口),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11月18日9:00至 11月21日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及技能考核,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均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技能考核内容为实践技术能力,采取人机对话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1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自2020年12月7日9:00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各一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护士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资格复审合格后,考生需于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人(自备零钱),并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站、天津市北辰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其它说明

1.此次招聘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部门内各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特别提示: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考生应熟悉并按照2020年天津市北辰区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执行,主动配合相关检查,如遇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附件:《2020年天津市北辰区卫健系统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

考务电话: 022-26390195  

监督电话: 022-26390925

来电咨询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9日

             上午9:00 至11:30

             下午14:30至17:00

2020年天津市北辰区卫健系统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事业编人员岗位表.xls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