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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0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量:4272

为加强党对城市基层工作的领导,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津党发〔2017〕42号)和《天津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津党厅〔2017〕104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计划面向本市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招录1422名社区工作者,其中和平区10名、河东区147名(其中6名需在河北省涉县铁厂街道社区工作)、河北区88名、南开区20名、红桥区61名、东丽区280名、西青区209名、津南区200名、北辰区176名、武清区100名、宝坻区10名、静海区60名、宁河区61名,统筹安排到所辖社区工作。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天津市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开展,不限户籍。根据招录计划,各区分别设置两个职位,具体职位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专接(升)本毕业生等。

4.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考生父母为本市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考生不得报考父母工作所在区的职位,实行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社区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或因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社区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社区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社区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街镇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2.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工作岗位和在社区工作年限等确定,设置3岗18级,具体薪酬待遇附后。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户籍不在天津市的,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4.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5.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社区工作者,所在社区被评为五星社区的,按程序可选聘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为资格报名,填报志愿阶段考生再选择报考的职位。网站:>。报名时间:2020年5月31日9:00至6月3日16:00。

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承诺书》,对弄虚作假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成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时间:5月31日9:00至6月4日16:00

6月8日9:00至6月9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我市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对于自湖北省全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吉林省吉林市、辽宁省沈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返津考生,须持天津健康码“绿码”,并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对于其他省市(地区)的返津考生,须凭天津健康码“绿码”有序返津。有意向报考但未返津在校的毕业生须提前申领天津健康码,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填写《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记录填写5月27日以来每日个人和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事项,于笔试前交给所在高校。考试当天,考生持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笔试

6月10日进行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知识,测查综合素质、发展潜能等,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填报志愿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见《笔试准考证》。

6月18日9:00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同时查询是否具备填报志愿资格。根据职位一、职位二资格条件,对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名,按各自招录总人数1:3比例,确定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

2.填报志愿

6月18日9:00至6月19日16:00,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在报名网站进行,每名考生填报5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个区的一个职位,同时需要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每个区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对于面试人数不足1:3的职位,从获得志愿填报资格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统一进行调剂,人数仍不足的,按调剂后实际人数组织面试。调剂时,按照调剂考生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职位代码顺序依次调剂。

6月25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及具体职位。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6: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3.面试

6月27日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报考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报名网站。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参照笔试期间有关要求落实,或结合疫情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区具体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各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同时复核资格条件,市委教育工委、各有关院校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体检人选、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

3.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

根据招录情况,对未达到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报考各区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组织进行补录。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2333。各有关院校、各区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见附件。

02.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及对应工资总额表.docx.docx

03.各高校、各区考务咨询电话表.xls.xls

01.2020年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xls.xls

04-1.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生笔试当天携带).doc.doc

04-2.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生面试当天携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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