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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0年度招录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6浏览量:5920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锻炼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天津市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0年,天津市计划面向全国招录1528名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其中,滨海新区65名、西青区15名、津南区52名、北辰区26名、武清区350名、宝坻区350名、静海区200名、宁河区70名、蓟州区400名,统筹安排到所辖行政村工作。现就组织招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录工作面向全国开展,不限天津市户籍,招录对象为符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或往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各区根据招录计划数,按照7:3比例分别设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两个招录职位,具体要求及招录人数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专接(升)本毕业生等。

4.中共正式党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至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6.热爱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合格者即可录用,不占用全市招录名额。

考生不得报考本人出生地和父母工作所在区的职位,实行回避。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录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道德败坏,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其他不宜从事招录岗位工作的。

二、政策待遇

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任职期间须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行政村党组织,享受以下政策:

1.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实行合同制,与各区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试用期6个月。

2.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依据工作岗位和在农村工作年限确定薪酬待遇(具体薪酬待遇附后)。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为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享有体检、带薪年休假、继续教育、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和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等福利待遇。其人事档案由人事代理机构免费代理。

3.户口不在天津市的,即可获得天津市户籍。

4.鼓励和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进入村“两委”班子任职。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可根据届期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5.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在村连续工作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可参加各级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或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各乡镇(街道)空缺干部时,由各区负责优先从上述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中招录。

6.半年试用期满后,表现称职的进入村“两委”班子,表现优秀的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到村工作一年后,表现优秀的,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副职5年以上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正职5年以上、表现优秀的,经考核可选拔担任乡镇(街道)副职(副处级)。

7.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即纳入事业编管理。

三、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为资格报名,填报志愿阶段考生再选择报考的职位。网站:>。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至4月10日16:00

考生报名期间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承诺书》,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名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登记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至4月11日16:00

四、考试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察综合素质、发展潜能和党务基本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形,不得进入填报志愿环节。

2.填报志愿

根据职位一(适合男性)、职位二(适合女性)资格条件,对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大排名,按照两个职位各自招录总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在报名网站进行,每名考生至少填报1个志愿,最多填报5个志愿,每个志愿对应一个区的一个职位,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得选择本人报考需要回避的区。同时,考生需要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填报志愿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志愿填报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排序(由高至低)、第一至第五填报志愿顺序,每个区每个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对于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职位,从获得志愿填报资格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中统一进行调剂。调剂时,在符合回避原则的基础上按照调剂考生笔试成绩优先的原则,根据职位代码顺序依次调剂,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调剂到同一职位。

天津市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入选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填报志愿选择职位,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

3.面试

面试阶段考试为结构化面谈,由报考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为保证面试的公开、公正与公平,面试的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由报考区委组织部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录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察。各区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复核资格条件。

3.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报名网站统一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区委组织部提出拟录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补录

对体检和考察人选未达到招考计划数的职位,将在报考各区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未被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和本人意愿,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补录。如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职位。考生选择补录职位应符合出生地和父母工作所在区回避原则。若考生在确定补录人选、选择具体职位等环节放弃的,则按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报名、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 83608710   83605547   83605616

考务及政策咨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4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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