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招信息

10000元以上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5年校园招聘简章

山东人才智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21浏览量:21

  • 工作地域:山东省
  • 职位类别: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学历要求:硕士
  • 招聘人数:200人
专业要求:
100201内科学 105101内科学 105108重症医学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04神经病学 105104神经病学 100210外科学 105111外科学 100202儿科学 105102儿科学 100210外科学 105111外科学 100210外科学 105111外科学 105122放射肿瘤学 100212眼科学 105116眼科学 100300口腔医学 105200口腔医学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 105117耳鼻咽喉科学 105109全科医学 100500中医学 100510中医儿科学 105705中医儿科学 100507中医外科学 105702中医外科学 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 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 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100204神经病学 105104神经病学 100512针灸推拿学 105707针灸推拿学 105900针灸推拿学 100217麻醉学 105118麻醉学 100226疼痛医学 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100201内科学 105101内科学 100208输血医学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100201内科学 105101内科学(心内科方向) 100211妇产科 105115妇产科 101100护理学 105400护理学
职位描述: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5年校园招聘简章

 

滕州市位于山东省南部,班墨故里,区位优越,交通便利,是京沪高铁的重要节点。滕州经济发达,环境优美,系全国经济百强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市、国家级卫生城、国家级森林城市、国家旅游文明城市。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康复、预防于一体的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 济宁医学院 附属医院、滕州市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牵头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国家级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

医院开放床位2500张,设有78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有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2个、山东省临床精品特色专科2个、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县域)建设项目2个、枣庄市临床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20个,枣庄市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及重点扶持学科27个。

医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3200余人,拥有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等重点院校毕业硕博研究生900余人。

医院拥有GE、西门子 3.0T、1.5T超导磁共振,GE PET-CT,西门子FOS、双源、128层、64层螺旋CT,瓦里安IGRT高能双光子、医科达单光子直线加速器等各类医疗设备6000余台(件)。

医院位列中国县级医院竞争力十强,先后荣获全国优质服务百佳品牌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 行动先进单位,中国医院学科能力建设奖,全国优质服务示范医院等荣誉称号。

根据医院发展及学科建设需求,诚聘医学人才,共同助力医院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及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制为全日制4年及以上)

5.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需完成规培。

6.取得医师资格证(七年制硕士在本硕连读期间未能报考医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在被录用后两年内考取医师资格证;已进行执业注册的,其执业范围须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的条件、证书应于2025730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聘用后的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待遇:

1.急需岗位或特别优秀者给予安家费80万元;

2.本、硕、博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另外增加10万元安家费;

3.应届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排序第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者,医院按照累计影响因子分值给予奖励,1≤IF<2 奖励1万元,2≤IF<3奖励2万元,以此类推;

4.科研启动基金20万元;

5.配偶符合医院工作岗位要求的,医院将协助解决工作问题;

6.协助子女入学;

7.如需来院考察,按标准报销差旅费,安排住宿。

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备案手续。

(二)硕士研究生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备案手续。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高层次人才岗位:

高层次人才岗位(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不限名额。医院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学科建设择优不定期组织面试(首次面试预计于2月下旬,面试地点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可在系统报名,系统报名结束后可通过邮箱投递简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121日。

2硕士研究生岗位:

硕士研究生岗位通过系统报名。

报名时间:20252月17日9:003716:00

审核时间:2025年2月1710:003816:00

面试地点确认时间:2025年3月109:00至3月1216:00。

医院根据报名人员分布情况,拟在吉林大学(面向东北地区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重点医学院校)、山东大学(面向华东、华北等地区山东大学、青岛大学、天津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重点医学院校)、兰州大学(面向西北、西南地区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宁夏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等重点医学院校)、苏州大学(面向华南、华中等地区苏州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郑州大学等重点医学院校)等全国不同地区高校设置多个面试地点,以方便应聘人员就近面试。请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自行选择、确认面试地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网址:http://47.95.212.0:8088/#/?code=806806

4.需提供报名材料:

①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后签字按手印,拍照或扫描上传);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本科及后续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就业推荐表》或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扫描件;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扫描件。

 5.资格审查:

医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有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

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审核情况,如审核未通过,应及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并上报,以便再次审核。38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及时间、地点。

招聘方式:医院在滕州市人社局、滕州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监督下组成招聘工作组,成立评议委员会。招聘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在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选,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医院成立考察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专业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和滕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审核备案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间发现聘用人员有不具备应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医院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医院签订服务协议。

七、相关须知

1、本次校园招聘未完成的岗位,随后将以其他形式继续招聘,请注意关注医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地址:山东省滕州市杏坛路181号,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632-5514986

监督电话:0632-5513324  

   箱:tzszxrmyyrlzyb@126.com

医院网站:www.tzzxrmyy.com 

附件:

1、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

2、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5年2月14

附件: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岗位一览表.xls